小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小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当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8、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按月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按季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2行=第20行×第21行。
    21、第24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22、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第26行计算公式中的“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3、第27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4、第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第28行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分支机构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行。
    25、第29行“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按规定视同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26、第30行“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撤销的分支机构,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由总机构预缴的所得税额。
    27、第3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28、第32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额。第32行=第28行×第31行。

    根据以上说明,在根据损益表填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不单独考虑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仅仅只按损益表的利润总额进行填报,损益表的利润总额是多少就填多少(利润总额已加、减营业外收、支)。
  • 本季度的所得税报表是应该用利润总额的数字去填写。
    下季度累计 数填写时也是用利润总额(含营业外收入)的数字去填写。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以下优惠:年所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可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年所得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需要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

  •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来说,工业企业需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需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若在2013年度享受...

  •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

  • 小微工业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涉及一系列复杂规定。首先,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行业限制、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业人员人数与资产总额上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2014年起至2016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

  • 2、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3%到5%,个别的行业20%,如网吧等。营业税在地税缴纳。1、登录当地税务网,在通知栏中找到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的下载地址;2、下载完成后,插入公司纳税卡,打开申报系统,首先要输入信息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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