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确定简易计税 但是之前收到的专票怎么处理

建筑行业确定简易计税 但是之前收到的专票怎么处理
  • 一、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
    二、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

  • 第三种情况是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所谓建筑工程老项目,指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标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虽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标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

  • 所谓建筑工程老项目,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是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这些特定条件下,建筑行业在增值税征收上享有简易计税的便利。

  •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依据主要源于财税2016第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该规定为营改增试点期间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政策依据,其中特别对建筑服务领域进行了详细规定。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提供建筑服务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款计算。对于采用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

  • 在建筑工程领域,对于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需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具体而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再乘以3%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这里所指的老项目,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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