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可不可以理解为试点纳税人接受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可不可以理解为试点纳税人接受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
  •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抵减的是销项,并不是取得的进项税额。
    它一般针对纳税人支付出去的费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无法作进项税抵扣这种情况。
  • 不能这么理解,而是用于记录营改增试点企业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其他该劳务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劳务,但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票,无法作进项税抵扣的情况。例如:
    北京市某国际货代企业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2014年收取含增值税的代理费共计1060000元,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为954000元。
    此时的账务处理为:
    1.收取代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2.收到符合条件的可以差额纳税发票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54000
    主营业务成本 900000
    贷:银行存款 954000
  •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的意思: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

  •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

  • 你好,“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这个科目是为部分地区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设置的。现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营改增,所以这个科目已经不用了。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

  • 1、销项税,是指收入(开发票)而产生的增值税。假如公司某公司收入1.06万元(适用税率6%),则0.06万元为销项税。2、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记在借方做为销项税的抵减,直接计算出当月的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减借方金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 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件的规定,对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说明。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提供应税服务时,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栏,记录减少的销项税额。接受服务时,扣减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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