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退税收入?
- 计算出口退税的方法一种是: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另外一种是: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假设三色戴帽熊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已从供应商处得知供货价为每只6元(含增值税17%),FOB出口的价格定位1美金,外汇牌价为8,试算9120只三色戴帽熊的出口退税收入? 解: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1×8×9120×15% =10944 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6×9120÷(1+17%)×15% =7015.38元 两种计算方法算出来的结果差距非常大! 请问哪一种方 确呢? 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是“免、抵、退税办法”;二是“先征后退”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 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出口退税有差异,导致二者税负有较大区别,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尽可能采用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出口方式。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企业采用自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税负有何差异呢?这两种形式因为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1999年自营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年应纳增值税额为:20000×17%-1500=1900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20000×13%=2600万元。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1900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2600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700万元。 假设A公司有关联外贸B公司,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00万元,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20000÷(1+17%)×17%-1500=1406万元,B公司可得到退税:20000÷(1+17%)×13%=2222万元。 税务机关征税1406万元,退税机关退税2222万元,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2222-1406=816万元。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从A、B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700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816万元,两者相差达到116万元。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A、B公司更加划算。 如果A利润为10%约2000万,则通过关联外贸公司出口利润会增加一点,增加值约是A直接出口利润的112/2000=5%,即原来赚100,现在赚105.
- 退税收入算法种类:
第一种算法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第二种算法
另外一种是: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扩展资料
退税收入计算案例
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1999年自营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年应纳增值税额为:20000×17%-1500=1900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20000×13%=2600万元。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1900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2600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7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收入 - 企业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计算退税收入主要有以下步骤:
1、计算当期内销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内销部分的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率;
2、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所有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销项税中得到抵扣,不必退税,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L),继续下面的步骤;
4、计算当期“免抵退税”税额(M)=(出口货物FOB价-免税购进料件成本)*退税率,如果L<=M,则当期应退税额就是L,如果L>M,则当期应退税额就是M。 -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摘要】
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提问】
您好【回答】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综合所得收入额=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回答】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回答】
1、汇总上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2、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3、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4、再减去上一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个人收入所得税退税的计算是根据税法规定的公式和程序进行的。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需要计算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收入中需要缴纳税款的那一部分。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个人收入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项目,如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
法律分析:1、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 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2、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3、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
法律分析:当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我们需要补税给税务局。综合所得收入额=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
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标准是: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60000元,并按照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规定交纳后送去已缴的税额即可,具体情况结合个人的年度收入情况而定。 一、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标准是什么?具体计算方式为: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