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收入是否计入2009年增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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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规定是免征所得税的,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
“五、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所以现在不免了哈。 - 是的,,退税要记到营业外收入,照章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是否征税,关键看是否有专项用途且是否为经国务院批准的资金。目前,无明确文件规定福利企业退税属于此类资金。因此,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符合免税条件,需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福利企业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形成的税后利润,应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规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
福利企业若取得增值税退税款,并满足文件规定的条件,可认定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此资金计入收入总额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需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以前年度代弥补亏损、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填入预缴申报表第4行“实际利润额”,据此计算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股本)的直接投资.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还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都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退回的这部分税金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也是企业众多收入中的一项,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规定,是应当计算在内的.分析到这里,对于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是否交企业所得税,大家明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