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供热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急!谢谢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28号
2004-02-0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东、河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供热企业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三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东、河南)的供热企业,在2003年至2005年供暖期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上述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生产占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
抄送:财政部驻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东、河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4-12-3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山东、河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青岛、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后,部分地区询问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适用范围等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第一条所称供热企业,包括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
二、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采暖收入必须与其他应税收入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采暖收入的比例确定其免税收入。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此通知下发之前,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实现的热力产品销售收入,按本通知的规定应当免征增值税的,其已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企业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中抵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收费种类 “中燃暖居”集中供暖服务的收费有两个种类:系统建设费和采暖费、30年系统运营服务。二、中燃收费价格(以下费用包括30年系统运营维护费用)1、系统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为:居民22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推广期会有适当优惠,优惠价格以具体当次活动为准;2、采暖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个供...
如果您的经营范围里有销售设备和安装工程,签销售合时包含安装费用,就只缴增值税,如果销售和安装分开单独签的合同,就要分别缴增值值和营业税;如果你的经营范围里只有安装工程,签安装合同时包含了一定的设备价格,那就只缴纳营业税。
2,多数业主都会在供暖期来临前将暖气费缴纳好,在供暖期就可以享受暖气供暖了。不过有的业主发现,自己交了暖气费但是室内没有供暖。
2、集中供热是一种大量性的、粗放性的能源消耗模式,用热户越多越集中,能源利用率越高,采暖效果越好,对供热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越好。你问的问题很好。打个比方,你自己用燃气供热,每天花费10元的燃气,可以将室内温度控制在20度,毫无疑问,是你的房间向周围住户散热,因为周围的住户温度是16度。假如...
性质为国有企业,目前公司现有职工786人。公司供热总面积648.4万平方米(按折标面积计算),供热区域以南岗为主,辐射延伸至动力、香坊部分地区,供热管网东起铁岭街,南到公滨路,西至哈工大,北到哈尔滨火车站。具体待遇不详,应该不错的。一般吧 分地方 道理区肯定比太平相仿那些穷地方强 总体上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