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的余额 和今年年初数不一样可以吗?但是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去年年底的余额 和今年年初数不一样可以吗?但是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 很忌讳这种情况,属于账表不符。(所谓的账表不符,是指对外报表与帐不符,而不是留存报表与帐不符)
    建议:如果帐没结,取消那张凭证;如果帐已结,财务留存报表要与纳税报表一直,另外附说明在存档报表中,一月份再纳税申报时,予以调整
  • 定率征收,修改后不影响所得税纳税的,影响不大,可以不改。下次再报税时按正常的报送即可
  • 应该按报出的财务报表做年初数,含给税务、工商的报表。去年12月份的那份凭证登记在本年数中,这样便于报表的一致性,否则多个数据的报表会把自己也搞糊涂的。即使不影响所得税,也还存在报表的衔接问题,企业报表是要存档的,时间长了容易忘记。
  • 很忌讳这种情况下,属于该帐户表不匹配。 (称为帐户表不匹配,外部报表不一致的帐户,而不是保留的报表和帐户的差异)
    建议:如果该帐户没有结该证书;如果该帐户被关闭,金融保留报表,税务报表另一个附加的归档报表,纳税申报一月,进行调整
  • 不能不一样的,要纠正。
  • 本年初余额就应该是上年末余额,它们是一个数,只是因为会计做账年度变化,硬性割裂开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是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区别于这里面记载的数据不能影响本年利润,所以放到这个过渡性科目中提现,它不能影响上年末余额及本年初余额,只最终转去本年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直接说就是影响...

  • 去年的年末数和今年的年初数肯定是要一致的,不一致的情况就是存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可以使所有者权益减少。鉴于你这种情况,直接修改本年年初数,和上年年末数保持一致。

  • 以前是,现在不是。根据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 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 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

  • 年初数是上年的期末余额,若没上年的结转余额,则是今年建账时的期初数据录入时的余额数。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确定后则当年的年初数在1-12月份的报表中是不变的。年末数始终是一个累计数,一直转入下年、下下年...也就是此时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总现状,一目了然,不用再去每月相加还要加年初数!和利...

  • 不一样的,如果你按月编的,期初数指上月的期末数,年初数是指去年年底的数。一般情况下,月资产负债表都是期初数(填上月的期末数),年资产负债表是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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