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 。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 。
  • A
    答案解析: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故B项说 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故A项说法错误。CD项与本题无关,为干扰项。

  • 【解析】除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均应由受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 对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问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规定,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在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即使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仍需承担补缴税款的责任。

  •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纳的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但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第一句是"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付)消费品,符合抵扣抵扣条件的,准予扣...

  • 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根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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