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个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应当记入管理费用中的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借:管理费用-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超过税务机关审批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扣除。下面是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请参考:
一.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办理税务登记。
(2)对下属机构的人事.财务.资金.计划.投资.经营决策统一管理。
(3)主管部门无经营收入或者有经营收入,但不足管理费支出的。
(4)主管部门为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允许收取管理费。
(5)主管部门不允许向股份制企业收取管理费。
(6)主管部门与挂靠实体统一核算的,主管部门发生的管理费应在实体的管理费用总列支,不能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
二.主管部门管理费提取方式:
(1)按销售收入的比例提取。
(2)按合理数额分摊到各企业。
(3)其他形式:如:按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注意)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无论选择什么方式,都要实行总额控制,即:销售收入的2%以内。
三.主管部门管理费的使用范围:
(1)提交上级管理费,拨补下级管理费。
(2)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费.展品.样品费。
(3)行政经费支出: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工资.福利.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等)
(4)经批准的其他支出。
(注意)用于管理方面的合理费用,用于非管理方面的费用,不能列支。
四.主管部门管理费的使用范围:
(1)年终有节余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后,节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节余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应调减下年收取基数。
(2)年终有节余的,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其节余部分要交企业所得税,并将税后部分结转下年使用,相应调减下年基数。
五.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规定:
(1)按销售(经营)收入的2%以内提取,超过部分调增所得额。
(2)按销售收入提取管理费时,提取基数应包括企业各种收入。
(3)下属企业无论上交几个主管部门,其提取比例不得超过2%。
税法规定:
1.超过比例计提的,超过部分挑增所得额。
2.未超过比例计提的,按实际上交的金额税前扣除。
3.计提后未上交的,不得税前扣除。
(4)下属机构提取管理费,必须提供总机构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管理费汇集范围.金额.分配依据和方法) - 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产类和负债类。凡是资产类的增加,就计在借方,凡是资产类的减少,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增加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减少,就计在借方。
- 会计分录怎么做
- 借:管理费用300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300 - 记入管理费用中的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若出现多预缴增值税的情况,则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若月末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则应做以下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理解并正确执...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实收资本 1000000 借:银行存款 75000 贷:短期借款 75000 借:生产成本 300 管理费用450 贷:库存现金 750 借:原材料——甲材料 43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应付账款423000 借:营业外支出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
对于现金短缺,应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贷:库存现金针对现金短缺,应进一步分情况处理:若短缺由个人造成,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若现金短缺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
在处理会计分录时,首要任务是明确业务的性质与影响,以便准确记录经济活动。报税环节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分录中予以体现。例如,当企业完成一笔销售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紧接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
在编制会计分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明确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影响,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其次,按照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记录,确保借贷金额相等。最后,注意文字和数字的正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总之,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对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