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定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预收定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 具体到本案例中,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因此,无需等到余款全部付清后才进行全额纳税。一旦收到定金,就应立即履行纳税义务。这样的规定旨在保证税务机关能够及时获取税款,维护税收秩序。综上所述,我公司应该立即缴纳与收到的定金相关的营业...

  • 一、预收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者是收到预付款的当天,主要是看是货物的生产工期有没有超过12个月。二、具体来说:因此,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

  • 此规定明确指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若采用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为收到预收款之日。该规定中所提及的预收款,涵盖预收定金。因此,对于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而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 具体来说,一旦纳税人收到了预付款,特别是包括预收定金的部分,这就被视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标志,即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预收定金作为预收款的一部分,同样遵循这一原则。这意味着,不论交易的详细过程如何,只要涉及到预收的定金,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就在定金到账的当天启动。因此,...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