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是否有税收优惠

财运详批十年大运生肖运势终生运势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是否有税收优惠
  •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有税收优惠。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但按照国家规定作为企业必备配套设施的自用的废弃物处理项目除外;

    2、专门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3、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填埋、焚烧、热解、堆肥、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4、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条件,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

    7、项目经设区的市或者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总量核查;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根据文件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

  •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有税收优惠。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

  • 环境保护税将对税法列明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4大类污染物征税。环境保税法还规定纳税人降低排放浓度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50%和30%以下,可以分别减按50%和75%享受税收优惠。

  • 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均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二、鼓励资源利用。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

  •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3、纳税人噪声声源一个月内累计...

  • 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