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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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混合销售是指在某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行为涉及两个方面,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指应征营业税的劳务)的提供者是同一人,接受者也是同一人。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决定是一并征税增值税还是一并征收营业税。特殊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在增值税与营业税领域的区别在于其收入结构与适用税种。首先,需明确一点,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与非应税劳务时,即为混合销售行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当“纳税人年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数中,货物销售占比超过50%,非营业税额占比不超过50%”时,需缴纳增值税。反之,...
增值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按上述规定分析,这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主要是以缴纳增值税为主,也就是说,以缴纳增值税收入为主要收入纳税人的...
主营为增值税应税项目,同时又有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为增值税混合销售。如AC 主营为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有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为营业税混合。如BD
当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两者有相同的方面,又有明显的区别。相同点是: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加工和修理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混合销售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