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财务运作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财务运作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财务管理的变革与创新势在必行,其管理理念及运作方式必须与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步,从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因此,这就要求企业的CFO们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  陷阱1:财务与会计关系混淆  尽管现在大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一些国有企业,甚至一些上市公司中的财会人员还会把财务与会计混为一谈,他们认为财会部门只不过是单纯的核算中心,提供财务信息而已,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工作是分是合的态度模棱两可,混淆不清。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管理与会计的关系,也有不一致的看法,主要有三种观点,即大会计观、大财务观、财务与会计并列观。三种观点的相同之处是都承认财务管理与会计不是一回事。至于两者是包含关系,还是并列关系,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笔者认为,财务包含会计,会计不是单独的经济范畴,没有单独的管理对象。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首先,会计的直接目标是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它对于企业管理目标的贡献只有通过财务管理才能实现,两者的目标既有同一性,又有包容性;其次,财务信息并不等于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佐以财务指标和文字说明,便形成了财务信息。会计信息是财务信息的必要组成部分;第三,财务管理包含成本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企业盈余分配管理等。而这些内容的记录、核算、汇总等要靠会计来实现。所以说在内容上财务管理是包含会计工作的,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系统的信息支持子系统。因此,财务管理包含会计,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把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在机构上和运作上混同起来是不利于改进企业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更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和持续发展。  陷阱2:利润至上主义  从财务管理的教科书上看,这不是一个是否可以选择其一的问题,而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企业的目标是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最大限度的满足全体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不同,在体现上述根本目标的同时,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我们已经经历了以总产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等四个过程。现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都把利润理解为企业财富,把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是定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上,而是定位为企业利润最大化上,以为利润越多,企业的财富增加就越多。细细想来,也无可厚非。  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也同样存在这样的观念性误区,比如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利润而赶潮流、追热点,为追求企业长期利润最大化而做出错误决策,从而忽视了企业的社会利益、员工利益、债权人利益、债务人利益、消费者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偏离了企业的总目标要求。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企业系统良性循环的前提条件,也是评价企业财务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企业价值最大化必须是我们坚定不移的追求和目标。  陷阱3:财务与企业战略脱节  在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原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在已经变成了集团公司,其财务关系也是五花八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独立法人的、有统一核算的、有承包制的等等,这样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就非常容易产生不一致的现象。其结果是:企业中相关部门无所适从,无法协调好各种财务关系,无法让人知道是否实现了财务目标,无法对员工产生激励与约束作用,无法开展有效的业绩评价;极易导致企业投资决策失误,难以防范诸如收支性财务风险、现金流量财务风险、筹资性财务风险,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报酬率和资产利用率;会使企业各部门从各自的单位出发,忽视企业的整体战略,造成企业力量的分散,降低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抗风险的整体能力。  所以在企业管理中,战略的选择和实施是企业的根本利益所在,战略的需要高于一切。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要根据企业总目标的要求,配合企业战略的实施,提出切合实际的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使企业财务管理在外部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变化时,不要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尽量避免因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的不统一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  陷阱4:融资乱局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的股票(普通股和优先股)、债券、银行借款和留存收益等比例关系,因其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不同性质的企业就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比如,现在一些上市公司就比较偏好股权融资,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有一个还本付息的压力,而发行股票,就算亏的一塌糊涂也无所谓,这种企业的普遍心态是:反正你是小股东,能奈我何?与之相反的是,一些中小企业则喜欢债权融资。他们在不具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采取了风险较大的负债经营战略,企图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从而使一个有赢利的企业变成了把利润填补了还本付息的亏损企业。  从理论上来看,企业利用债务进行负债经营,可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获取财务杠杆利益,减少财务风险。但如果在没有掌握好负债的规模、利率和期限的情况下,就根据个人的偏好来估计投资项目的赢利性,对这种很少考虑投资项目的难度和风险,考虑全部资金的利润率是否高于借款利率,同时又在进行融资时不善于注意合理的组合,不注意收益与成本的配比,不注意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不注意负债时间结构的决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一般而言,负债经营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产品的销路非常好,产品供不应求,这样才可能获取财务杠杆利益。  总之,融资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即目前还不能完全按照西方的财务管理理论来生搬硬套地去运用,现在一般的非上市公司还不允许发行股票和债券,一般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从银行贷款还有许多障碍,上市公司的确尚需进一步的规范。  陷阱5:预算管理职能缺失  从财务预算管理方面看,对涉及企业内外各种经济现象的财务预算管理方法,在许多企业并没有得到实际应用,普遍存在着对预算管理不甚了解,或财务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或只注重预算本身的计划、协调和控制的功能,不注重发挥预算管理在其他方面作用的现象,致使不能通过财务预算管理,正确处理与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绩效评价、企业资源分配、企业风险控制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把握好财务管理的正确目标和方向。  从财务成本管理方面看,许多企业不能以从产品为重心转向以作业为重心,致使财务成本控制的视角还没有从传统的降低成本的初级形态转移到成本计划、成本预算、优化配置资源、合理的成本、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调整,以及重组生产流程方面上来。  从企业绩效评价方面看,目前仍停留在使用基于利润的业绩评价方法上,评价企业业绩仍采用那些不能反映成本或资本费用,不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盈利或价值的指标,诸如权益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等,在现有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中缺少对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尤其是目前已被世界一流公司用于业绩考核与评价的附加经济价值,更是很少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制约了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陷阱6:多元化理财陷阱  不少企业当财务势力和规模扩大之后,财务管理人员就热衷于多元化理财,忘记了这其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在他们已经发热的头脑里只记得“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可是另一个篮子是什么样子?你熟悉吗?放得进去吗?放进去会是什么结果呢?他们往往在不掌握新扩张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经验和基本技巧、没有处理好新建立的各种关系,不具有进入新领域的财务管理骨干,不具备足够的资金、时间和人力资源等等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多元化扩张。这种不根据企业的特点结合社会发展,守好企业根据地的盲目扩大行为,常常会落入多元化扩张的陷阱,并由此造成企业扩大规模后,由于组织机构的变化和膨胀、职能部门的增加和复杂化而患上“大企业病”,造成扯皮、排挤、内耗等因素相应增加,以及出现各部门争预算指标、争投资以及各自为政等现象,往往是人为的造成了企业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  陷阱7:内部审计徒有其表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小型企业没有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已经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内审也只是对厂长经理负责,即按照厂长或经理的授权,对于有问题的或者是不太信任的下属进行审计,对于同级和上一级的监督显然没有作用和意义。审计的地位无法超然独立,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同时内部审计又代表企业高层经理人监督其下属,因而形成了双重身份(即内部审计既代表国家监督企业,又代表企业高层监督其下属),这种定位上的重叠和偏差,必然会导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即这种内审组织体制往往因为存在着利益关系制约其权威性的问题,而使内审机构及其人员的工作独立性比较弱,他们不能客观、真实、公正、深入地开展工作,即使做出了审计处理决定也会因管理体制上的制约而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西方国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运作情况是,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内的一个分会,是一个独立于企业经营者的专门机构,其职能重要是负责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通过对内部审计的组织情势、章程、预算、人事、工作打算和审计成果等进行复核,以此进步内审部门的独立性,进而进步内审效率。 目前我国尚未颁布统一的内审执行标准,这样内审人员只能依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水平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导致了审计结论具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增大了审计风险。所以必须制定内审准则,减少企业内审的随意性。内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能和董事会、国资委建立起直接交流信息的机制,并直接向董事会和国资委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形成对企业经理人的制衡机制。内审负责人的任免权应属于董事会或国资委。内审人员不得承担经营责任,不能参与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执行。 陷阱8:管理工作方式滞后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企业财务管理者要想获得成功,必须要不失时机的改变财务管理的工作方式,使财务管理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手工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信息化模式转变;企业的财务组织机构也要进行适当的调整,通过修订各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关系,改变传统的财会合一的机构设置,适当加强组织的沟通与协作,搭建起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并使财务管理能够主动地支持企业的再生产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为企业正确进行各项决策和防范风险控
  • 没什么,就是报表要一个是外语的
  • 财务报表的处理。
  • 第十一章规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首先,合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制度需依据 法律和国际标准制定,同时需向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第六十九条)。总会计师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协助总经理管理,而在必要时,可能会增设副总会计师(第七十条)。审计师负责审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

  • 第四,合理让利原则。政府在合资企业发展过程中,采取扶持政策,例如提供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方面的支持,以实现合理让利。最后,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中外合资企业应遵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企业财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以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发展需求。

  •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运营中,出资方式被详细规定在第四章中。首先,第二十二条指出,合营者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通过实物资产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进行出资。这些非货币资产的价值评估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或者由合营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评定。第二十三条...

  • 确保自身权益。同时,考虑到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在运营中的实际需求,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合作效率。综上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方投资比例有明确的最低要求,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更具灵活性,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 第二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清算,适用本办法。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三条 企业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进行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普通清算的规定办理。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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