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营改增后,怎么计算所得税

租赁业营改增后,怎么计算所得税
  • 租赁业营改增后与所得税没有太多关系,最主要的是收入要价税分离,即以前所有经营收入全确认收入,现要提出其所包含的增值税税款确认收入。还有部分租赁业的所得税政策供参考。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013号
     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 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 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
      特此公告。
  • (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108.47元。

  • 出租商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

  • ②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③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

  • 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

  • 公司要交印花税个人租车给企业属于租赁所得,按照所得的20%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租赁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八百元来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车辆租赁,属于营改增范围,按3%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