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时要遵循亏损五年弥补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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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结束后,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少于预缴税额,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余缴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所得税的清算同样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而非在项目完工时单独清算。当楼盘完工后,可以对项目收入和成本进行结转,根...
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条件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的条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
(一)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清算条件具体如下: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后并且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虽然都是按所得额(增值额)计算征税,也都要汇算或清算,但是在汇(清)算时间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企业...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法也有特殊规定。预售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