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打发票卷筒票要开纳税人识别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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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行业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本身就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受票方企业应向开票方提供税号信息,接收发票时要求对方开具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只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按16号公告规定执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
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 对于企业的购买者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卷筒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否则不能报销入账。
对于非企业的购买者,不必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 不一定,有的党政机关就没有税号,也可以接受通用机打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卷式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栏的需要填写,部分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的则不需要写。税总函〔2016〕121号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从2017年7月1日起,通用机打发 票开票要填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卷筒发 票、折叠发 票和普通电子发 票、以及冠名的加油发 票、电商发 票、电信发 票,暂时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通用机打法票不需要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因为国税总局的《关于增值税法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仅仅针对增值税普通法票,通用机打法票不适用此规定。
不需要的。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通用机打法票不适用这个新规定。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自2017年7月1日起,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论是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需要向开票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允许报销入账,即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