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8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需要.只需要15%就可以了
- 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1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
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做出调整。文件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 广告费列支的三个限定条件中的实际支付,不管理直接的现金还是支票都算实际支付,如果用了结三角债方式支付的,最好要有协议.
你所说的广告费发生在前一年的12月份,对方借你的款在次年1月,我不懂你所说的用别单位款支付是不是指的这个事,如果是的,那当时就不能以广告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因为它不符合税法给的三个条件,从道理上讲应该作纳税调整,但是如果你的汇算清缴已经办完,税局已确定了2006年的利润数,也就不必再调,免得对之后的年度清算多了麻烦. -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自2001年1月1日起食品、日化、家电、通信、集成电路、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为8%。从事集成电路制造、软件开发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连网站等,自登记成立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审核可据实扣除。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扣除广告费支出的限额由销售(营业)收入的8%调整到销售(营业)收入的25%,超过25%的广告费支出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服 装 生 产 企 业 每 一 纳 税 年 度 符 合 《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扣 除 办 法 》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广 告 费 支 出,可 在 销 售 ( 营 业 ) 收 入 8% 的 比 例 内 据 实 扣 除,超 过 比 例 部 分 的 广 告 费 支 出 可 无 限 期 向 以 后 年 度 结 转。)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摘要】
广告费扣除标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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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回答】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回答】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回答】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回答】 - 如果发票是为你公司开具的,而且是在12月开具,而且你公司在账务处理时已已做为营业费用--广告费列支了,则不需要纳税调整。
- 广告费的列支问题: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必须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不能按广告费在税前提除,应视同业务宣传费列支(营业收入的0.5%以内据实扣除)。
- 广告费税前扣除有三个条件:
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可以按2%据实扣除
2、费用已实际支付
3、必须是通过媒体传播
特殊行业按8%扣除,比如医药、房产开发等
法律分析: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一、普通公司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是需要依据其公司的一年的销售额的,对于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作为广告费的税前扣除费用。二、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如:医疗、护肤品,保养品等类型的公司,则是需要扣除其公司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法律依...
企业进行广告宣传时,支付的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在不超过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法律分析: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否则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出部分则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结转扣除。法律依据:1.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非国务院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