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分包方,但是工程做完了总包方却没有发票和完税证,我们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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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包方企业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差额纳税。
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也被明确废止。也就是说,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因此,分包方企业应就取得的分包收入自行纳税申报。
分包方企业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分包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 工程做完了,不是总包方给你开发票,而是你们凭外出经营许可证和务工合同、及对方有关工程完工的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去开发票,如果务工合同你们没有的话,要主动与总包方联系,这样才能尽快开到发票,结算工程款。没有发票你是不好做帐的。
工程做完了,不是总包方给你开发票,而是你们凭外出经营许可证和务工合同、及对方有关工程完工的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去开发票,如果务工合同你们没有的话,要主动与总包方联系,这样才能尽快开到发票,结算工程款。没有发票你是不好做帐的。
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给结算,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价款,超过合理期间还未支付的,可以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建筑工程完工之后不给结算工程尾款首先向该单位出具“请款申请”,申请文件中将工程竣工情况,以及应该结算的款项,并将签订合同中款的支付说明附在后面...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投诉、诉讼。具体情况如下:1、干了工程拿不到钱的,施工的一方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2、如果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拒接支付的,则施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英文的名称:Managing Contractor 简称MC意思为管理型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
严格讲 无论是甲方还是总承包方指定的分包方,总承包方对分包的施工安全、质量都承担管理的责任,也是和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建筑工程管理》有详细的解说,你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