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总承包人分包的营业税处理

建筑业总承包人分包的营业税处理
  •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对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筑业”税目3%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是5%。
    ≪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是指签订了合同的总承包人的分包行为。 如果需要分包公司去税务局开具工程款发票,交给总包方,总包方应该把代扣代缴的钱给分包公司。
    如果是总包公司代分包公司去开发票的话,分包公司直接问总包方要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证就可以了,代扣代缴的税款就由总包方缴纳到税务局了。。
  • 在分包情况下,总承包人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则需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纳税义务。同时,总承包人作为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结算时,需依据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计算并代扣代缴营业税,并开具《 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证明分包...

  • 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 按照《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5条第3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因此,甲企业在计算营业税时,可从营业额中扣除乙企业销售自产货物的部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正确区分建筑业劳务与货物销售,分别核算其...

  • 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

  • 借:应收账款 100 贷:营业收入 100 分包按差额计提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1.5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1.5 借:营业成本-分包 50 贷:应付账款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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