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是否计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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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财政性资金,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财政性资金: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对于特定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若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所规定,可视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此文件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企业获得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但不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及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税收。国家投资指国...
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不属于上述内容,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入的。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时,应当: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期末,企业应当将“补贴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补贴收入”科目应无余额。关于补充问题。对于补贴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交纳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和收入性质来确定。
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74号)的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从民政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