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否包括营业税范围

出口退税是否包括营业税范围
  •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 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 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出口退税货物的主要特点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它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2、它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3、它属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
  •   根据【国务院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
  • 出口退税一般是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推荐免抵退理论
    1、退税含义:退税的实质是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购买原材料等获得 的进项就是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的证明,所以退税是退进项,没有进项不退税。如果,购买原辅材料全部是小规模纳税人卖出的,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分都不退,没有已交税证明。有些纳税人错误的认为退税=出口FOBx退税率,这是对退税的误解
    2、是否全退:不是,对于征退税率不同的,要减去不予退税的部分----征退差
    3、“免抵退”税办法是国际上流行的一种先进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所普遍采取的做法,目前国际上实行增值税的51个主要国家中,有31个国家对出口货物退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我国1997年开始使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地区仍然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了“先征后退”的办法。2002年在全国推广实行。范围仅限于生产企业。我们知道象外贸流通企业,依旧执行先征后退。“免抵退”税办法的全面实行,对于有效缓解出口退税指标不足、(减轻中央财政压力)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降低新增欠退税款和降低出口骗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免、抵、退”办法的一大优点就是征、退一体化,征、退税密不可分。征税部门既管征也管退,对企业情况能够比较了解,因此执行政策容易统一,也能够有效地防范出口骗税(我国目前对工业企业自营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行的“免、抵、退”税办法,征、退虽然在空间做到了一体化,但由于征、退仍然由两个部门管理,因此征、退税的衔接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生产企业 免抵退概念:
    企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从国外购进原材料,加工成品后复出口的贸易方式。其退税办法与一般贸易退税方式基本上一致,但由于进口料件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减免税,在退税时就应将进口环节减免税款作扣减,以免造成多退税的现象。
    货物: 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
    (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为零。

    (2)“抵”税是指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退还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的增值税税款,首先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款,即企业既有出口货物又有内销货物,出口货物需要退税,内销货物需要交税,按照税法规定两者可以相互抵顶。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子以退税.
    由于1、出口和内销的比例,2、以及获取进项发票的速度,决定了增值税两种, 应纳税额(销项减进项)大于零,和小于零,免抵退的三种情况

    为了使思路更加清晰,我们假设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7%。

    例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
    进项 销项 应纳(退)税额
    内销 100 200 100
    出口 50 免 -50
    应纳税额=200-(100+50)= 50

    A-----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当期应纳税额。
    相抵后的结果当期应纳税额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顶完,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这是第一种情况内销比重大,有征税,有抵顶,无退税。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内销业务的时候, 出口退税和内销征税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负数,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因为形成负数结果的原因有多种,

    例2: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
    进项 销项 应纳(退)税额
    内销 170 200 30
    出口 50 免 -50
    应纳税额=200-(170+50)= -20

    例2应纳税额为负数的原因组成:
    第一部分是内销当期进项小于当期销项,有征税30
    第二部分是当期出口耗用进项,这50是应退的。
    征退相互抵消,最后退税20

    B----“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出口比重大I2I《3,有退税,有免抵

    例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
    进项 销项 应纳(退)税额
    内销 300 200 -100
    出口 50 免 -50
    应纳税额=200-(300+50)= -150

    例3应纳税额为负数有两种原因组成:
    第一部分是内销当期进项大于当期销项,这个原因与出口无关,国家不会退这100的;
    第二部分是当期出口耗用进项,这50是应退的
    ——具体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在实际现实中是无法区分的,因为,很难对出口和内销耗材进行分别核算,所以,象上面的举例中把内销和外销进项分别列示是不现实的。所以引入了计算公式限额的概念,即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 *****前面反复强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退税率不是应退税额。这是一个退税限额。

    C------ “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由于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只能留在下个月继续留抵。进项太大,与出口相比。I2I》3,有退税,同时有结转下期留抵

    免抵退计算公式及含义:复杂,步骤多达7步
    三种情况:
    A------内销比重大,有征税,有免抵,无退税。
    B------出口比重大I2I《3,有退税,有免抵
    C------ 进项太大,与出口相比。I2I》3,有退税,结转下期

    出口退税公式:---------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出口 A B C
    内销比重大,有征税,无退税 出口比重大I2I《3,有退税,有免抵 进项太大,与出口相比 I2I》3, 有退税,无免抵,有结转下期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出口货物离岸价x人民币牌价x(征税率-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当期进项-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上期留抵
    三种情况 2>0 2<0 I2I<3 2<0 I2I>3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
    4、应退税 4=0 4=2 4=3
    5、免抵调库 5=3 5=3-I2I 5=0
    6、结转下期留抵 6= I2I-3

    帐务处理:
    注意:

    1、****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2、免抵调库:汇总表上的又称免抵税额,应交税金九栏帐又称出口抵顶内销应纳税额,
    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我们现行的“免抵退”税办法与国外的做法存在一个较大的不同点。考虑到与“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各地税收任务的考核、地方财政增值税25%部分和对地方增量返还都有一定影响,国家为了保证“免抵退”税办法的顺利执行,实行了“免抵退”税预算管理,即除了计算应退税额,还需计算免抵税额,税务机关将核准的免抵税额以正式文件通知同级国库办理调库。所以免抵税额大小对地方财政利益和税收任务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出口企业自身利益不起什么作用。有些免抵不退的新办企业甚至不做帐务处理,这也是不正确的。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是会计的第一任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字(1998)242号]规定:按月办理免抵调库手续,同时要在年度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保障免抵税额的调库。
    3、 A: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
    B: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C: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A, B两种情况是正常的,C的原因是由于进项速度过大引起的,所以是非正常的,源于我们国家非用于出口的
    进项留抵不退税的政策。

    例:A:内销比重大,有征税,无退税
    例题1….2004年一月,内销100万,当期外销50万,当期单证齐全40万,进项7万,上期留抵2万。
    (征17%,退13%)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50x(0.17--0.13)=2----1
    2、当期应纳税额=100x0.17-(7-2)-2=10----1
    3、免抵退税额40x0.13=5.2----2
    4、应退税=0----2
    5、免抵=5.2----2
    帐务处理
    1、借:主营业务成本: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5.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
    3、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

    实际申报和入帐:本月增值税申报表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为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月退税数。所以企业此分录的填列也应在审核的下月,申报的同月入帐。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但是:进项税额转出,当月计算,当月申报,当月入帐。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借方五个: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
    (1)、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6.8%
    (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我们现行的“免抵退”税办法与国外的做法存在一个较大的不同点。考虑到与“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各地税收任务的考核、地方财政增值税25%部分和对地方增量返还都有一定影响,国家为了保证“免抵退”税办法的顺利执行,实行了“免抵退”税预算管理,即除了计算应退税额,还需计算免抵税额,税务机关将核准的免抵税额以正式文件通知同级国库办理调库。所以免抵税额大小对地方财政利益和税收任务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出口企业自身利益不起什么作用。有些免抵不退的新办企业甚至不做帐务处理,这也是不正确的。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是会计的第一任务。
    (4)、转出未交增值税
    (5)、减免税金
    贷方四个
    (1)、销项税额
    (2)、出口退税
    (3)、进项税额转出
    (4)、转出多交增值税
    目前能用到的科目9-3=6个

    除结转下期留抵有借方余额,剩下全部为0。
    计算:借方2+7+10=19 5.2下月入帐
    贷方17+2=19 5.2下月入帐

    只有A,B两种情况是正常的。
    全年统算A的情况(纳税不退税),不要出现退税。
    全年统算B的情况(退税不征税),不要出现征税

    ********
    对于整体通算内销比重大的企业,要学会控制技巧。
    例:A:有退税,有征税,征税大。
    B:无退税,征税小
    A:(1)7月,(征17%,退13%)
    进项 销项 应纳税 单证收齐 免抵退税 应退税
    300 200 -100 1000 1000x13%=130 100
    (2)8月,(征17%,退13%)
    进项 销项 应纳税 单证收齐 免抵退税 应退税
    100 300 200 0 0x13%=0 0

    两月合计:7月应退税100,8月应纳税200,共纳税100。

    B:(1)7月,(征17%,退13%)
    进项 销项 应纳税 单证收齐 免抵退税 应退税 结转留抵
    300 200 -100 0 0x13%=0 0 100
    (2)8月,(征17%,退13%)
    上期结转 进项 销项 应纳税 单证收齐 免抵退税 应退税
    100 100 300 100 1000 1000x13%=130 0
    两月合计:7月应纳税0,8月应纳税100,共纳税100。

    ********控制出现有退税,有征税的情况A 原因:
    1、 对于内资企业,有征税,同时附征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但是退税时不退。
    财税[2005]25号。免抵调库附征城建税和教育附加。2005年开始。
    2、征税必须在次月1-10日交纳,退税速度不好掌握。
    技巧:-------怎样达到无退税,征税小,
    A应纳税《0时,不要挑齐单证(在可控范围内90天)
    挑齐单证时,控制应纳税》0
    B控制进项速度。

    B-----出口比重大,I2I《3,有退税,有免抵
    例题3、2004年一月,内销10万,当期外销50万,当期单证齐全40,进项4.7万,上期留抵2万。(征17%,退13%)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50x(0.17-0.13)=2
    2、当期应纳税额=10x0.17-(4.7-2)-2=-3
    3、免抵退税额=40x0.13=5.2
    4、应退税=3
    5、免抵= 2.2

    会计分录
    1、借:主营业务成本: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
    2、借:应收出口退税款---3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2.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

    1、出口和内销比,出口比重大,不应出现纳税,如果由于进项索取不及时,出现纳税,将会用出现大的退税.所以控制不要出现纳税。退税也会减少.
    2、免抵大,对于有的企业来说是没有调整好--调齐单证齐全和---获得进项的速度,使得有大数额的免抵调库出现,也有一些是内销比重大或企业产品增值大造成的。

    C----进项太大,与出口相比。I2I》3,有退税,结转下期
    例题2:2004年2月,内销100万,当期外销50万,当期单证齐全40,进项70万,上期留抵2万。
    (征17%,退13%)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50x(0.17-0.13)=2
    2、当期应纳税额=100x0.17-(70-2)-2=-53
    3、免抵退税额40x0.13=5.2
    4、应退税= 5.2
    5、免抵调库=0
    6结转下期留抵53-5.2=47.8----
    但是申报表:53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借方五个: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
    (1)、进项税额 -----70
    (2)、已交税金----
    (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4)、转出未交增值税 ----0
    (5)、减免税金
    贷方四个
    (1)、销项税额---17
    (2)、出口退税 ----
    (3)、进项税额转出----2
    (4)、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方2+70=72 贷方17+2=19
    72-19=53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帐务处理
    1、借:主营业务成本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5.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
    这种情况,对于出口比重大的企业来说是没有即时调整好—出口速度和单证收齐速度---相对出口获得进项的速度太快,使得有大数额进项结转下期留抵。应抓紧出口和收齐单证。
    1、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谁能带来更大收益。
    星期一,机场海关加工贸易备案科的一位同志打电话问我,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在税收上有什么不同的政策,大家都有这样的常识,海关,税务向来都是各扫门前雪,就是同属海关,备案也绝对不回答核销的问题,刚接电话觉得蹊跷,原来是因为来料加工今年的备案增幅太过异常了,他们希望能够找到权威的合理的解释。据上海当地媒体的报道,去年第一季度,浦东企业受规避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一般贸易比例下降,来料加工贸易剧增。一季度来料加工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7倍,数据表明:出口退税率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呈负相关效应。
    按现行政策,我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时,针对不同的贸易方式,采取不同的退(负)税管理办法。
    1、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我国实行的是“免、抵、退”税收政策,“免”是指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环节增值税,“抵”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退”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对来料加工实行的是“免税不退税”的税收政策,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而不同贸易方式采用不同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首先明确两个概念:
    1、出口退税退什么,出口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如果出口的是属于免税的商品 :混合饲料,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在跟很多外企老总探讨退税时,由于语言等等原因,他们往往错误的认为,如果征17,退13的商品,我出口100,就应按13,退税额==出口销售额x退税率,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如果企业出口100万商品,国内采购的原辅材料,水电燃油,未能索取到1分钱的专用发票,请问他能不能退税,----不能
    2、退多少:是不是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也不是:
    明确了出口退税的概念,我们接着说出口退税的计算。 尽管免抵退有5步计算公式,这五步公式能够现场列示的企业我想不会太多,因为现在上免抵退操作系统以后,电脑已经代替了人脑,每个月的汇总表计算是自动生成的,少去了人工计算,使得对于免抵退的计算的理解更加不够深刻。其实这五步公式,是为了控制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和内销等多种经营在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退税,例如
    ----内销大了会免抵掉了,没有退税,
    -----进项大了不会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按照销售额x退税率计算的最大退税额退税后,剩余的要结转下期留抵
    ----外销和内销比例中,外销大,抵顶内销应纳税额还有剩余的会产生退税。
    加上进料,情况就更多了,尽管情况多多,但是,退税就是退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从一个长远的正常的期间考虑,企业“免抵退”最终退的是
    进项-进项税额转出===国内进项--(出口收入--进口料件)x(征税率—退税率)
    所谓正常:不会出现进项过大,超过出口x退税率,需要结转下期的情况。
    也不会出现出口收入大于进口料件,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情况。
    并且不考虑内销,仅对出口退税进行的考虑和计算。
    简单说企业就生产这么一批货出口,购买的和进口的原料数量严格按照预算的理论数据。刚才的退税公式会产生三种计算结果: ,
    国内进项等于征退差:
    国内进项小于征退差:
    国内进项大于征退差
    ********下面介绍一个案例:****是我的一个客户,生产PE管,是台资企业,台湾的橡塑制品一直非常有优势,台塑大王王永庆在江浙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这些是题外话
    这个企业2003年出口收入2000万,进口PE颗粒1000万,国内进项36万,去年征17,退15,,企业去年全年退税
    36-(2000-1000)*(0.17-0.15)=16万-------退税16万

    用2003年的财务结构计算2004年退税
    36-(2000-1000)*(0.17-0.13)=---4万也就是说退不着税,要征税4万
    也就是说由3-国内进项大于征退差变为2-国内进项小于征退差。
    由免抵退,变为免抵征。
    我们开始为企业定制的方案一 ---改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
    不退税也不征税。免掉了4万的应交税金了,大家知道,进项税额转出是转到成本去了,所以贸易方式的改变使成本直接降低了4万。
    但是进料来料转换条件:
    进料:----付汇,来料----不付汇
    对于来料转进料,想节省购付汇费用,或资金不够充足的企业是可以选择----进料抵扣,此种贸易方式的核销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且进口方和出口方为同一客户,事先必须抱经外汇局批准。中资企业不能做进料
    3)进料从A,B,C,D进,出口到A”,B”,C”,D”,都可以
    来料只能从A到A
    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进料加工都可以转换为来料加工,

    由于企业从美国进口的料件,产品销往世界各地,而且是台资企业,无法利用本社把进料加工改变为来料加工

    方案二:改一般纳税人为小规模,1000万收入,改不了
    (增值税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我们在深入企业财务和经营后又定制了方案三--------
    进项--(出口收入--进口料件)x(征税率—退税率)
    原因1 )增值大2),进项少,3)征退税率差大

    1)增值是可以控制的调整,对于运费,保费和佣金的处理,直接影响增值的大小。例如CIF价一定要调为FOB,不要随意按报关行的任意录入数,佣金一定要签定明佣暗佣,调减收入,而不要签定累计佣,列支在营业费用是不能冲减收入的,企业在2003年的全年佣金支出100万列支在营业费用,此项支出影响进项转出100x0.04=4万。建议企业签定明佣,直接冲减收入,以上方法目的是减少增值,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缴税的企业同样会诱发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高报进口料件金额,低报出口成品金额,从而导致企业偷逃增值税和所得税。在这个反避税的问题上税务征管和稽查一直都没有很好的措施,
    2)、进项在目前的 行情中是可以控制的,对于采购国内材料的企业,注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对方为小规模,也可以换开税务局 的可以抵扣的发票。例如:此企业从小规模企业购买的原材料索要的普通发票万有100万,即使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换开税务 的可以抵扣的发票,一项就可增加抵扣100/1.06*0.06=5.66万,而且,在后来的执行过程中,对于有家不换开普通发票的企业,我们敏感的推测对方发票开具有可能是阴阳联---大头小尾。有利的避免了发票发票犯罪的潜在风险、此外,企业会计在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政策理解不到位,仅耗材和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全年就少抵扣20/1.17*0.17=2.9万,此方案使企业免抵征变为免抵退,
    (36+5.66+2.9)-(2000-100-1000)*0.04==8.56
    方案二主要的思路是开源节流,增加进项,减少增值。
    3)对于征退税率差,要谨慎选择商品编码,----目前各地海关报关的商品代码,有些商品不够统一,如:木地板(有的地区按拼花地板(的商品代码报关给予退(免)税,有的地区按木地板的商品代码报关不予给予退(免)税,同样软件出口有的地区报关的商品
  • 包括营业税范围
  • 楼上这几个回答的太详细了,你可以学习下,非常的详细
  • 具体来说,出口退税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在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税务机关会退还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这样,出口商品可以不含税地销售到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的计算方式:1、确定退税率:根据产品的...

  •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因此,可以看出出口退税必须...

  • 出口退税,即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及特别消费税。这一制度是国家税收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退还国内已纳税款,平衡国内产品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出口退税的实施,可以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税收,...

  • 不包括营业税;税法中所说的退税主要是指增值税和消费税!

  • 出口退税是一种财政政策,旨在减轻出口商品在生产和流通阶段所缴纳的税费。具体而言,出口退税制度允许出口商在其出口商品的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以及特别消费税得到退还。这项政策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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