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 收到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助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助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助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的重点条款,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补助的范围
    修订准则对政府补助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表述,以便明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收入。
    2、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3)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财会〔2017〕15号-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通常采用收益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总额法:
    收到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建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转销的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收到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建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关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分录大家清楚了吗?大家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弄清楚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
  • 1.收到政府机构拨款150万元:
    借:银行存款150万,
    贷:研发费用30万,
    贷:递延收益120万,
    2.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不需要安装的,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安装过程中发生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4.安装完成,由在建工程全额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125万,
    贷:在建工程125万,
    5.计提年\月折旧:125万÷10年=年折旧12.5万÷12=月折旧,
    20X2年1月起-20X3年12月,共2年,计提折旧12.5x2=25万,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25万,
    贷:累计折旧25万,
    6.分期平均结转递延收益:年分摊:120万÷10x2年=24万(设备有效使用寿命),
    借:递延收益24万,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4万,
    7.清理该项生产设备结转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借:递延收益120-24=96万,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96万,
  •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新会计准则是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

    1、借:银行存款750W
    贷:营业外收入750W

    2、借:在建工程705W
    贷:银行存款705W

    借:在建工程134.175W
    贷:原材料45W
    产成品60W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W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1.675W

    借:在建工程22.5W
    贷:应付工资22.5W

    3、借:固定资产861.675W
    贷:在建工程861.675W

  • (1)借:银行存款 —— 7 500 000
    贷:递延收益 —— 7 500 000
    (2)购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7 050 000
    贷:银行存款—— 7 050 000
    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526 500
    贷:原材料——45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6 500
    领用本公司生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802 500
    贷:主营业收入——6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 000
    支付安装工人薪酬时:
    借:在建工程——225 000
    贷:银行存款——225 000
    (3)借:固定资产——1 554 000
    贷:在建工程——1 554 000

    递延收益,自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
    在该资产使用期间计提折旧的同时,也就把相应的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以后每次实际应用分摊,做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企业若收到政府补偿时,一般设置“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递延收益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

  • 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

  •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

  • 当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当做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其次,在购建长期资产的过程中,企业应将相应的支出做如下分录: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当长期资产进入使用期后,企业需要在每个会计期间按照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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