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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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该笔财政补贴可以抵减展会费用,余额要缴纳所得税。如果该项财政补贴没有税务部门的免税批复就不是免税项目,必须缴纳所得税。如果事后得到免税批复的话,可以在事后申请退还税款。
- 应该属于营业外收入吧。这样才能体现出来是财政补贴。
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与免税
项目
的
会计分录
相同。该笔
财政补贴
可以抵减
展会
费用
,
余额
要缴纳
企业所得税
。该项财政补贴如没有
税务部门
的免税批复就不是免税项目,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补充:如得到免税批复的话是可以在事后申请退还
税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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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财政补贴款的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营业外收入?营业外...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该笔财政补贴可以抵减展会费用,余额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项财政补贴没有税务部门的免税批复就不是免税项目,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事后得到免税批复的话,可以在事后申请退还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国企收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做?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 借:相关科目 贷: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企业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实际会计工作中,可通过设置其他收益科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财政补贴收入分录处理如果是对已经发生费用的补助: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如果是对将来发生费用的补助: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如果这个补助是专款专用的: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