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死亡了欠税关不关股东事,股东没参与公司任何业

公司法人死亡了欠税关不关股东事,股东没参与公司任何业
  • 无关。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对外民事责任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股东一般只按出资额承担经济责任。欠税属于公司经营中违反税法的行为。责任应当由法人承担。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
    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
    第3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企业的对外债务(当然也包括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应缴税费)。
  • 公司有银行账户,强制执行税款冻结账户直接划钱行了
  • 首先,你说的公司法人死亡应该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自然死亡; 其次,法定代表人的死亡并不代表公司的“死亡”,公司的“死亡”是在工商局进行注销登记;最后,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足额出资,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税务)与股东无关。PS:法定代表人死亡后,需要及时去工商局作工商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即可。
  • 股东不参与就不关股东事。
    首先,你说的法人就不对,应该说法定代表人死亡,需要公司重新选出法定代表人,并去工商局登记。其次,欠税的责任应由公司负责,其他人有违法行为也要负相关责任。
  • 你是古董就要关
  • 无关。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对外民事责任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股东一般只按出资额承担经济责任。欠税属于公司经营中违反税法的行为。责任应当由法人承担。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
    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
    第3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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