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哪些情况属于不征税收入?

企业哪些情况属于不征税收入?
  • ①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具体规定如下A.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第①条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C.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A.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B.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C.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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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法律依据: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如下: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

  •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获得的某些特定收入可以享受减免或者免除企业所得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类:1. 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中西部地区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

  • 不属于征税收入包括如下: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4、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5、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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