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打对公帐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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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需要打对公帐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付款,必须从付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
金流一致”。
但是,部分小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如汽车4S店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票等,在金额不大(一般认
为是小于1万)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企业的人员在支付时,最好使用企业报销人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并将刷卡
的小票贴入报销单据,以体现该笔支付的真实性。
最后,毫无疑问,付款方可以现金、刷卡等。但收款方是肯定不能个人卡直接收取并且以此回单入账。如果以私人卡收取,金额不大,收款人可以把钱取成现金,交给出纳,出纳开据现金收款收据,造一个模仿付款方是现金付款的行为。现把现金到柜台缴存到银行对公户。【摘要】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对公帐户汇款吗【提问】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付款,必须从付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
金流一致”。
但是,部分小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如汽车4S店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票等,在金额不大(一般认
为是小于1万)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企业的人员在支付时,最好使用企业报销人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并将刷卡
的小票贴入报销单据,以体现该笔支付的真实性。
最后,毫无疑问,付款方可以现金、刷卡等。但收款方是肯定不能个人卡直接收取并且以此回单入账。如果以私人卡收取,金额不大,收款人可以把钱取成现金,交给出纳,出纳开据现金收款收据,造一个模仿付款方是现金付款的行为。现把现金到柜台缴存到银行对公户。【回答】
我个人的实务经验是,尽量避免现金收款。实在没有办法要现金收款,也要办好相关手续,比如出纳收到现金以后,要当场开据收款,并且让对方的付款人在收据上签字并写上联系方法确认过。以上的这些讨论是基于你的业务是真实没有虚假的前提下。【回答】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对公转账。虽然没有对 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
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实需要在发票上填写收款方开户的银行及账号。然而,购货方的款项支付方式并非仅限于直接转账至发票上的银行账户。结算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移动支付、现金等。在移动支付方式普及前,现金结算非常普遍。尽管现金结算的比例较高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双方串通修...
法律分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对公转账。虽然没有对 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
法律分析: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适用公对公转账付款。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不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方式付款的话,就无法达到税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2、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
不对公转账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向购买方开具的用于结算货款和收取增值税的法定凭证。其开具条件主要包括:1.交易双方存在真实、合法的交易行为;2.销售方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商品或劳务;3.购买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