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在后续管理时,企业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实享受优惠事项符合条件。其中,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因此,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在年度企业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完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如下:1、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6、企业外购软件缩...

  •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

  • 我国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有特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新设立的企业在特定时期内享有税收优惠。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这类企业第一年和第二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则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未享受免税优惠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按10%税率...

  • 法律分析:1、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国内外经济组织的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

  • 主要有以下优惠政策:1、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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