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的问题

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的问题
  • 第一个题目,答案明显错了!
    当年利润400万,其中已扣除了这55万的捐款。题目自己也说了,“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义务教育捐赠扣除限额为48万;直接捐赠5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
    400+(50-48)+5=407万元

    第二个题目,答案是正确的。
    捐赠扣除限额为:5000×12%=600万元>100万元
    所以捐赠的100万可以全额扣除。同样,这100万已包括在利润总额中了。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4980万元
  • 新法第9条 利润12%以内才可以扣除
  • 第一个题目,答案明显错了!
    当年利润400万,其中已扣除了这55万的捐款。题目自己也说了,“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义务教育捐赠扣除限额为48万;直接捐赠5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
    400+(50-48)+5=407万元

    第二个题目,答案是正确的。
    捐赠扣除限额为:5000×12%=600万元>100万元
    所以捐赠的100万可以全额扣除。同样,这100万已包括在利润总额中了。
  • 非常赞同wftianhe163 - 首席执行官 十五级的分析说法.
    1.答案 错
    当年利润400万,通过希望工程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50万因全部扣除,可以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只能扣除400*12%=48W元,应调增2W,直接捐赠5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 400+(50-48)+5=407万元

    2.答案是正确的。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同理!捐赠扣除限额为:5000×12%=600万元>100万元
    所以捐赠的100万可以全额扣除。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营业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因此,以上数据都包含在利润总额中,只需要调增国债利息收入,即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4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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