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建立地税系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研究的调研文章
- 近年来,地税部门在干部监督制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预防教育抓得不够深入、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制约措施不够到位、处罚惩戒力度不够强硬等问题, 案件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笔者就如何加强地税系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突出教育防腐,夯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前提
古人云:“为将之道,当先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首先就是要构筑动机防线,防止公职人员产生腐败动机。所以要坚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尤其要注意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一是坚持抓好日常性教育。充分利用地税系统现有的税务网络学院平台,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项“规定动作”贯彻到日常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保持廉政教育的常态化,引导干部加强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筑牢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二是坚持抓好针对性教育。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干部职工,在政治觉悟、工作职责、能力素质、品德性格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开展分类教育,注重个别引导,增强整体效果。大力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经常请司法机关的同志为干部上法制课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教育课,剖析地税部门发生过的案例,提高干部防范风险意识。三是坚持抓好长期性教育。通过有计划、不间断、多形式的廉政教育,让作风纪律教育更有引导力,让岗位风险教育更有说服力,让案件警示教育更有震撼力。教育干部要看得远,想得深,做得实,守得住,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人生账”。四是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树立廉政先进典型,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52个不准”和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要求,人人做到从我做起、带头做起、小事做起,掀起“学规定、守纪律、用好权、做表率”的热潮。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到基层、入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借助“亲情助廉活动”,把对干部监督从单位向家庭辐射,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营造浓厚的讲廉、助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制度防腐,规范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
制度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从实践看,要重点加强三项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对外,要公开税收政策、办税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纳税人义务和权利、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奠定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基础。对内,建立定期发布制度,借助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开税收执法权的行使情况,对内公开行政管理权的行使情况。如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大宗物资的采购、经费支出等情况。公开“两权”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的内容、要求、标准、责任单位、分值等,以及“两权”监督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相应职责。定期组织检查,综合考评,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是建立健全“两权”监督机制。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抓好个体税收定额的核定、税务稽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分权制约。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围绕“人、财、物”三项管理权,在合理界定各级权力的基础上,依靠制度实施制衡。严格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调整领导班子内部分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能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不让权力过度集中。积极推行一年一巡视、两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和一年一审计制度,跟踪执行效果,深入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强化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在干部的任免上,创新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制、晋升公开、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等制度,消除任人唯亲,搞小圈子,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建立健全财物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对大宗物资的采购,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的办法,择优选择,节支增效。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预决算,严格执行决算审计和基建财务审计,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三是筑牢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有机结合。大力完善岗责体系。按照岗位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守其序。把每一个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职务风险、工作纪律等内容通过详细的岗位考核目标固定下来。并组织定期对工作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避免执法风险。大力搞好任务分解。把预防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落实好廉政巡查制度,善于从日常工作中发现潜伏或隐蔽存在的问题,按时、按质、按量收集和传送了预警信息。监察部门及时做好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的归类、评估和预警措施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坚持走内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对内狠刹为税不廉歪风,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嘴。对外,积极与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监察部门联系,建立预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信息交流、定期通报情况、积极合作查办案件,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突出监督防腐,找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着力点
制度建设的本质目的和生命力就在于有效的实施和运用。在各项制度制定完善的同时,要着重强调落实情况。
一是找准监察点,促进“两权”规范运行。针对权力相对集中的执法环节、人员以及重点岗位、部位,加大“两权”监督力度。一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税收一线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突出重点岗位,加强对基建、财务、资产、人事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突出重点环节,围绕税额核定、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大宗资产采购处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二要扩大监督的范围。对可能产生腐败的每一项工作内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纳入监督的范围。注重审计手段的监督作用,将内审工作由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延伸到税收征管、税收检查等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内审监督机制,运用审计成果,促进管理规范。三要拓展监督的途径。对内,要着力加强上级对下级和下级对上级、机关对基层和基层对机关、党员对群众和群众对党员的双向监督,对外,除加强与人大、政协、效能办、优化办的联系外,大力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从地税与政府部门之外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地税的税收执法、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咨询和客观公正的评判,将明察暗访常态化。
二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近年来,地税系统通过开展网上 、网上办税、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网络评廉等平台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行为。但在税源管控上还要进一步增强“科技防腐”能力。大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抓紧建设与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税源科学预测、分析办法,加强涉税信息利用、评估、比对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源管控能力。充分利用数据大集中系统资源,强化对发票的跟踪管理,真正实现以票控税。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对税款核定,建筑市场最低价格及房地产交易价格的确定,研究制定科学、公开、透明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在税费减免的审批上,不仅要抓速度,而且要保安全。在情况调查、实地核查、分级审查等税费减免的程序和实体方面,都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不断加以完善。
三是畅通预警信息渠道。依托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定期对信息系统的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建立“两权”监督信息反馈系统,让监督者有效参与监督,减少人为因素和执法的随意性。自觉将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置身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明查暗访、经济审计、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及公检法机关交流情况等途径,获取廉政和其他各个方面工作的有关信息。开展让纳税人面对面的评判地税干部等活动,发挥地税网络评廉系统作用,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定税不公、收人情税及吃、拿、卡、要、报、借、占行为和典型事例披露的舆论监督作用;聘请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对地税干部在工作内履行职责情况和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解决并寻根问底找准根源,持续改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严惩腐败,硬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手段
加大惩戒力度,常敲反腐败警钟,才能逐步形成一个“伸手必被抓,被抓必严惩”的违法违纪畏惧心理氛围,从而达到威慑违法违纪者的预期效果,达到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目的。
一是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制。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索、拿、卡、要、报等以税谋私腐败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要对税收优惠政策、税款核定、入库等涉税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和包案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有情操作、主动下访、热情接访,努力把问题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越级访、集体访等恶性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督办和“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制度,全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顶风违纪人员予以纪律惩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姑息迁就。
三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监察部门根据政策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移交来的案源和自己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案源进一步深入挖掘,对于涉嫌行政党纪处分的严格按照有关法纪法规严肃查处。认真执行查办案件协调配合、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行动,不仅节省人力、物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而且通过"联手",能够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每年由两局牵头,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查办几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件,不仅对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可以为建立完善国、地税联手的稽查体系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六)注重经验总结,建立长效学...
受物质利益的;一、建立完善的制度;通过完善流程、堵塞漏洞,优化制度、理顺征管流程,;二、强化干部廉洁勤政意识;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惩治腐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一)以改...
各地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本建设管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日常财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上级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等方式,有效促进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二、当前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面...
将风险防范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税前扣除项目审核、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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