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分公司是否要在属地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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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按照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
流转税是需要在当地缴纳。
增值税条例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注册地缴纳
分公司在当地交税。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对于不具有法...
法律分析: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
分公司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因为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因此是一个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但是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
分公司税是否留在当地?答案是肯定的。按照税务局的规定,若在外地设有分公司,公司需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分公司需在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这样的要求基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依据此法,企业和在外地设立的分公司作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
公司开了一家分公司,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同一县(市),可以由总公司统一申报;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在不同县(市),分公司的增值税由分公司就地申报,所得税由总公司分配、由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