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是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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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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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扶持奖补款要缴税。从政府获得的奖励和扶持资金,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 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且使用资金后需要偿还本金的以外,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作为应纳税...
对于那些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可以直接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反映了企业从政府获得的资金直接增加了其当期的收益。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需要根据具体的会计准则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补助的性质和用途,从而决定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如果补助是为了支持企业购买设备或建设厂房,那么...
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企业从政府获取的奖金、扶持资金,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外,均需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财税[2008]第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除非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否则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补...
企业收到扶持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补助会计分录1.收到补助时,费用已经发生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1)收到补助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发生费用时借:费用类贷:银行存款同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3.与资产相关的补助(1)收到补助时借...
详细解释如下:1. 确认政府扶持资金的性质:政府扶持资金通常是为了鼓励或支持特定企业的发展而给予的补贴或资助。企业收到此类资金时,首先要明确其性质,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记账:由于政府扶持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选择“专项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