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税局发票中奖对票面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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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沈阳市国税局发票中奖对票面的要求有:
1、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软件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发票,并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两字或者“个人+手机号码”或者“消费者个人姓名+(个人)+手机号码”,均可参与发票摇奖。
2、其中: “付款单位(个人)”栏只填写“个人”两字的,只能参加一等奖摇奖;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或者“消费者个人姓名+(个人)+手机号码”的,可以参加一、二等奖摇奖;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参加摇奖。
3、个人消费者取得的摇奖发票同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可以兼得。
4、个人消费者从公告中列举的服务行业取得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票面金额包括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均可以参加刮奖,票面金额为1元的发票不参加刮奖。
二、沈阳市国税局参加发票中奖的活动时间
1、从2012年4月开始,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在部分服务业中开展了发票有奖活动。
2、从2016年5月1日起生活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调整,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部分服务业经营者2016年5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参加发票有奖活动,内容和形式与原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有奖活动基本一致。
3、具有刮奖功能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于2016年6月1日投放使用。
三、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非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有涂改的发票;
3、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4、票面严重破损、污染, 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不能辨认的发票;
5、发票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6、不符合本公告其它规定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
四、摇奖期限
1、全年开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2、消费者当月取得的符合摇奖范围的发票参与当期摇奖,已经参与过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摇奖。
3、如因经营者未及时向税务机关传送发票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发票未纳入当期摇奖的,个人消费者可持发票原件到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辽宁国税局的发票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兑奖。需要携带中奖发票和中奖中奖个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兑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第一次兑奖无需报送以上资料,税务机关直接电子兑付)。2、中奖者奖金所得需...
4. 税率和税额:体现增值税的纳税情况。5. 开票日期和发票专用章。三、票面设计 国税局发票的票面设计清晰、专业,遵循一定的排版规则。抬头、主体内容、底部备注等都有明确的区域划分,方便阅读和核对。特别是发票专用章,作为发票法律效力的重要标识,其位置和设计都有严格要求。四、重要性 国税局发票是...
国税发票没有抽奖吧?地税发票才有抽奖!查询中奖后,发票的持有人(持有该发票就行,因为发票是无记名的)在中奖公布日起30日内,持发票原件及身份证到消费所在地的县级地局加具审核意见,再到地市级的地税局领奖
这个我也是特意帮你了解了一下,是根据中奖金额来兑换的,数目比较小的可在消费地点兑奖。数目过大可以去地税局兑奖
2021发票中奖按如下步骤查询:在电脑上打开国税局的官方网站、点击办税服务下面的公众查询,然后再点击新版普通发票兑奖查询,进入到该兑奖查询界面输入发票的信息就可以查询到是否中奖了。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