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汇总分支机构财务报表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是需要的,这样会更加的清晰明了
法律主观:申报 企业所得税 的方法: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纳税人持《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到申报征收岗位办理纳税申报,经审核内容齐全、逻辑正确的通过申报,同时征收税款开具税票。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总机构应于每年6月20日前计算并确定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比例,填写分配表并下发各分支机构。总机构...
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
企业所得税季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税务机关,具体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财务资料等文件及资料,同时需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季报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对季度利润进行税前核算、纳税申报以及缴纳税款的活动。在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其他...
1.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总机构需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同时,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需在十五日内,随同申报表报送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给总机构。2.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