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为何不算是 销售旧货呢?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为何不算是 销售旧货呢?
  •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旧货是指购进后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旧固定资产是自己使用过的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旧物品是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旧物品,按17%计算销项税。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17%计算销项税。一般纳税人(旧货经营单位)出售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仅限为个人,如为企业使用过的物品,如设备等固定资产,则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因个人购买固定资产等是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的,在销售时免税也体现了税赋的公平。
  •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主营项目。
    一、补充:
    1、旧货:是指购进后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
    2、旧固定资产:是自己使用过的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
    3、旧物品:是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在税收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时,税率的具体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中的规定。此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指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应按...

  •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 (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营业外...

  • 本题考查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缴纳增值税具体流程如下:1、确认纳税人身份和纳税义务:首先,纳税人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获得纳税人识别号。然后进行商品和服务销售,同时确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2、计税:在确认...

  • 综上所述,小范围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的会计分录需要关注税法规定,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过合理运用会计分录,可以有效地反映和管理资产变动,同时符合税法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税务合规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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