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伙企业与《公司法》上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简述合伙企业与《公司法》上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 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除了公司以外,常见组织形式还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然而,就连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时也难以分清它们的区别。创业者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势必会经常与各种类型的组织形式打交道,了解它们的性质和特点,对于管理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公司制组织与非公司制组织的区别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门槛较高,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比有限责任公司大,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的则都属于非公司制组织。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非公司制组织(民间非盈利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等除外,下同)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们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它们的责任是与创业者绑定在一起的。当非公司制组织资不抵债时,创业者(有限合伙人除外,后文会提及)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业者设立非公司制组织面临的风险更大。

    非公司制组织有哪些特点?
    书接上文,既然公司制组织这么好,为什么仍有大量的组织采取非公司制呢?综合来看,大致有四个原因:

    1. 降低税负
    公司制企业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巨大的问题,即双重征税。公司盈利后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取得分红时还需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非公司制组织盈利后,创业者只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可,税负较低,这就是不少VC、PE都采取合伙企业制的原因之一。想详细了解公司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查看文章:创业公司究竟要交哪些税?

    2. 组织架构简单,降低管理成本
    一般来说,非公司制组织内部架构比公司制组织简单,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效率更高。除此之外,非公司制组织的成立、注销程序也相对简单。对于业务模式单一、经营风险较低且未来无扩张计划的组织采用非公司制的形式可能更为适合。例如,我们常见的商铺,绝大多数采取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就是因为成立、经营管理、注销程序等都相对简单,管理成本较低。

    3. 经营管理需要
    私募股权投资等创投企业一般采取有限合伙制,除了降低税负之外,带给普通合伙人提供较好的激励机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样的制度让有能力的普通合伙人投入少量金钱、承担无限责任,更好的绑定自身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有限合伙人投入大量金钱、承担有限责任,在不干涉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的同时,更放心地向合伙企业投入大量资本。

    4. 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涉及公众利益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必须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由于将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将面对更大的风险,这样的做法更有利于保护公众利益。

    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以上3类组织形式看似相近,但却截然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以下5个方面:

    1. 适用法律基础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体工商户条例》。从法律基础就能看出,上述三者在法律上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切不可混为一谈。

    2. 承担的责任不同
    顾名思义,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而个体工商户,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严格来说,它都不算企业,应当以投资者个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3. 设立条件的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受《公司法》的限制,需要字号、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必要信息,应按照规定建立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健全财务制度,还需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分清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权属;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而言要求较少,需要字号、申报出资、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等信息,无需建立治理结构,但需要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要求最为简单,没有最低出资额、治理结构等要求,在法律上也没有对会计核算做出强制规定,原则上,只要税务机关同意,个体工商户无需设置账套。

    4. 创立者的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为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5. 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置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人成立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应由两人以上成立。就是因为合伙企业人数较多,为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所以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对于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经营权、分红等都有着细致的规定,鉴于本文目的不作展开。

    另外,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较为常见,多数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用于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如私募股权投资(前文已有相关说明)。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不涉及多人利益,因此规定较为简单,也不存在多种类型,适用于业务模式简单、投入较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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