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合同延期,需要重新填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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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1. 填写报告表: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需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此表包含了纳税人、合同、项目名称、地址、金额等关键信息。2. 提交申请:纳税人将填写完整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3. 审核与反馈:主管税务机关接收报告表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具体如下: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以及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填写.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在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3."纳税...
法律分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为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第一步企业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表单,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