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广告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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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只要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广告宣传费,支付并取得合规票据,且计入当期损益的。根据上述政策按收入15%作为限额扣除就可以了。
您好!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额的15%以内,这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然而,如果广告费的支出超出了上述规定的15%限额,超出部分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在进行广告费汇算清缴时,如果发现广告费支出超出15%的限额,需要对...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只要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就可以在税前扣除。而且,如果超过这一比例,这些费用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有无限期的结转机会。在特殊情况下,某些行业如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对于这些行业的企...
一般而言,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至后续年度。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企业可享受30%的扣除比例,但烟草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计算扣除限额时,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等。值得注意的是,投资收益...
对于发生在前一年12月但次年1月才实际还款的情况,如果是指通过其他单位借款支付的广告费,根据税法规定,这笔费用在当年不能直接作为成本费用扣除,因为它不符合税法的三个扣除条件。理论上,这需要纳税调整,但如果年度汇算清缴已完成,且税局已确定2006年的利润数额,通常不会进行事后调整,以免影响后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无限期结转抵扣项目和限期结转扣除项目抵扣。一、无限期结转抵扣项目 (一)广告宣传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