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 法律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二、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由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工业企...

  •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3、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4、差额征税政策下,以差额后销售额确定免征增值税资格...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这类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简化申报等优惠政策,但不能开具发票抵扣进项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类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简化申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也有一些...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或以下。(二)除上述(一)项规定外的其他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或以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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