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退税金额

如何算退税金额
  • 退税金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扩展资料
    退税含义: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退税金额的算法
  • 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拓展资料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
    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
    (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
    (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税
  • 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 :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扩展资料: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
    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
    3.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
    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税
  • 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 :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扩展资料: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
    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
    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条及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税法第十条所说“经营期”应按下列原则计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再投资开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新办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计算。
    二、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帐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所得用于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
    四、根据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者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
    1、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或在再投资资金投入后三年内,该企业均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
    2、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或资金投入后3年内,经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
    五、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寄送《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已退税通知单》。凡经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审查认定,外国投资者属于税法第十条所说再投资后经营期不满五年撤出的,或者属于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所述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应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回或部分缴回已退税款手续。
    六、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 退税额=( 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一、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 退税额=( 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 国内的退税额有关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摘要】
    退税率是怎么计算的?【提问】
    您好【回答】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回答】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回答】
  •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 企业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计算退税收入主要有以下步骤:
    1、计算当期内销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内销部分的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率;
    2、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所有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销项税中得到抵扣,不必退税,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L),继续下面的步骤;
    4、计算当期“免抵退税”税额(M)=(出口货物FOB价-免税购进料件成本)*退税率,如果LM,则当期应退税额就是M。
  • 出口金额乘以退税率就是退税额网页链接

  •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2)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则: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四)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更多出口退税的问题可以+wei:先是185158后是54232) 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 法律分析:1、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 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2、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3、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

  • 法律主观:退税计算方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税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

  • 接着,使用公式计算全年退税金额:全年退税金额=(应纳税额-实际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14%。这里,14%是退税比例,具体比例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政策有所调整。例如,某纳税人的全年应纳税额为10000元,实际已缴纳9000元,则其全年退税金额为(10000-9000)*14%=140元。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

  • 那么根据计算方式,该纳税人应退税额为:应退税额 = 实际已缴税额减去应纳税额,即1200元 - 1000元 = 200元。这就是该纳税人可以申请的退税金额。同时还需要考虑是否有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减免政策能够进一步增加退税金额。最后核实是否满足退税的条件和范围。按照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操作,可以更准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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