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税法扣除规定是否也适用于香港公司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适用。香港税法规定和大陆不同,招待费是否扣除要看税务官评判。但是税法里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扣除。香港《税务条例》第16条以及附属条款规定了利得税的扣除项目。规定以下费用可以扣除:(1)借款利息,包括与借款有关的律师费、印花税、佣金以及其他费用;(2)租用楼宇和土地的租金;(3)坏账或者呆账;(4)楼宇、机器、厂房、器具的修理费;(5)权利金支出,包括自有专利、商标登记费用以及购买他人专利商标费用。(6)科学硏究费用;(7)工业敎育费用;(8)退休基金供款;(9)慈善捐款;(10)折旧免税额。
企业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率规定为发生额的60%,但这一数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若符合相关条件,其扣除比例则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若支出数额超过这一比例,则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对于企业而言,理解并遵守这些税法规定,合理安排费用...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全年销售额的钱分之五。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
1、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2、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大不可以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5‰。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而只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此外10-5=5万元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
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