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上月开出的发票,下个月怎么作废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普通发票)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的,都可以直接作废,无需去税局办理红字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票发现错误可以直接作废。如果是跨月了(在90天之内的)就要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详细可以查看一下红字发票是申请。里面详细介绍了销方和购方的责任范围和红字申请所需要的资料。 - 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有误,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
(普通发票)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的,都可以直接作废,无需去税局办理红字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票发现错误可以直接作废。如果是跨月了(在90天之内的)就要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详细可以查看一下红字发票是申请。
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扩展资料:
一、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 ,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 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有误,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
- 不能直接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减。
- 开红字发票冲销就可以了。
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有误,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普通发票)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的,都可以直接作废,无需去税局办理红字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票发现错误可以直接作废。如果是跨月了(在90天之内的)就要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详细可以查看一下红字发票是申请。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
可以做账,但不能抵扣入账。 当月认证,必须当月申报抵扣,当月未抵扣,不得抵扣,除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外,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
答:上个月发票下个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当月发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但是对于隔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相关规定可得: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那么可以按照作废处理...
一般纳税人上月发票,下月冲红,上月可以在未开具发票里填写负数不交税。冲减红字发票后销售额小于零的,纳税人按照“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对红字发票进行分类,分别冲减“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其中小于零的销售额,进行零申报,当期未冲减完的,下期继续冲减。一般纳税...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条件下,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