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上的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必须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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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漏洞,记账凭证至少要有二人签字确认,会计主管、记账、审核不可能和出纳是同一个人,所以要按实际工作职责,各签各的字,有几个最好都签上!
总之,记账凭证上的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信息尽量详细记录。若条件有限,至少应明确出纳和审核或主管信息,以确保账目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总的来说,记账凭证上的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和制单这几个关键角色,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全部填写完整。即使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至少也要确保有出纳和审核或主管的签字,以保证账目的清晰和可靠。
制单: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名。如:会计、出纳等。 出纳:出纳人名章。 记账:是记相关明细账的会计人名。如:会计、分户会计等。审核:审核凭证的人盖章。如:主管会计、会计等。 财务主管:主管财务部门的经理盖章。 如果是电脑做帐,那么打印凭证的时候电脑会自动的将名字打印出来。
首先出纳和主管、审核、记账不能是同一个人,因为还涉及到现金的出入,所以出纳是必须写的,出纳可以同时是制单人。另外出完单之后肯定是要交给另外一个人的,因此审核或者是主管要写一个。这样确保有最基本的负责人也可以的。
不需要 只要在制单上签字就行了!主要是看谁的工作,你是什么工作就在哪项上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