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拓展资料:
    一、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登报申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 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 如果只是抵扣联丢失,没什么大问题。
    如果全部丢失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来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
    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拓展资料:
    一、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登报申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 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 发票丢失不需要登报处理了

  • 如果仅丢失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在丢失前如果已认证相符,则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留存备查;若在丢失前未认证,则需凭借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无误后,可以使用该发票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留存备查。同样地,如果仅丢失了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使用...

  • 当您不慎丢失了已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首先不要惊慌。您需要做的是,迅速联系销售方,要求他们提供与原发票记账联相匹配的复印件。同时,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接下来,您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购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同意后,这份复印件加...

  • 面对已经认证但找不到发票的情况,首先要进行的是进项转出处理。这种情况实际上可以被视为系统中的一个小问题,尽管你认证发票在前,而销售方在之后进行了作废操作,但从逻辑上讲,你的系统确实已经认证了这张作废的发票。目前的系统技术还不足以完全区分这种先后顺序。认证作废发票可能触发稽核预警,遇到...

  • 对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丢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若丢失前未认证,则需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当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

  • 专用发票丢失处理方法如下:1、纳税人如果遗失已出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经经过验证的,可以使用专用型发票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假如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验证,专用发票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2、纳税人如果遗失了已出具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可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做账凭证,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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