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断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断
  •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账款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区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纳税人进行确定:
    1.对于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2.对于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
    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
    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 法律主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

  •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

  • 4、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6、...

  • 一、销售商品类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如果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则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如果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则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如果销售商品需要进行安装和检验,则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但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则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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