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19年计提的工资没有发放需要调增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没有发需要纳税调增,汇算清缴之前发都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扣缴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的。由个人在汇算清缴时候补缴
账载金额就是你计提的工资金额,实发金额就是实际发放的金额,税收金额一般是按实际发放金额填写。 不过,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如果都发放了就全部填19年计提的金额就可以了
19年费用发票没有入账,汇算清缴时候不可以抵税前扣除。20年入账,那么只能在20年度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且属于重大的会计差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追溯调整到2019年,同时需要手动修改 2020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期初数。那么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1、如题所述,在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依法进行纳税调整;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2020年进行账务调整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相应调整在2019年审计报告中体现,企业原出具的2019年财务报表不作更改;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可是史上首次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