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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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按 6:3:1、7:2:1 进行分配。这样明显的股权梯次,才能形成贡献度的考量以及掌握控制权、话语权。
股权是创业的基石,虽然准确的讲分配好股权并不见得能让你创业成功,但是股权分配不好你的创业一定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基于多年对企业股权咨询实践经验可以给你框架性思考:
1、在开始创业的时候,股权分配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分配方式,股权平分也不是绝对的错误,但是尽量要避免股权平分的事情,可能听到国外某大型企业的股权结构就是5:5或者3:3:3平均分配的创业也很成功,但是国外的文化与 的文化具有巨大的差异,如果刚开始平均分配以后有重新分配的能力也不是绝对的错误,但是尽量不要平均分配;
2、在创业初期需要一个力排众议的老大,因为初创公司在没有很多资金的情况下,市场反应一定是快的,盈利也是要快的,公司内部最好防止内耗的产生,因为这不利于初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 三人合伙最佳股份分配,股份将如何分配?
- 孙洪鹤营销专家,创业教育好方法,孙洪鹤赚钱的项目、孙洪鹤互联网创业、孙洪鹤社交化商业模式,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创业的热门问题,孙洪鹤给创业者指导创业实战的难题
- 比较多的是75%:25%、或60%:40%。如果是三人较多的是6:2:2。
1、您是否合法拥有公司股权应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公司股东是可以用技术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即可对公司出资并进行登记,建议进行该操作,具体流程可咨询工商局,这样您不出现金也是同样拥有公司股权的。
2、如果您以技术出资到位,即使公司有债务,也不需要您偿还;但如果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您是用货币认缴出资,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您要在认缴额度内承担责任,所以必须认真阅读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章程。
3、以后是否出钱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4、如果是公司股东,则应承担出资义务,相应拥有公司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具体分配状况由股东之间自由协商确定即可,是你们对彼此价值的判断,并无绝对的标准。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出资多少可能要根据总资金需求量(至少要留3-6个月的储备金如果您们的资本够的话)及您们的利益分配,各人手中的资源(如有人可能有很多客户,有人拥有必须的行业资源/有人有核心的技术等)都可能影响到利益分配。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一起经商目的就是为了有利润分配,因此,该约定清楚的最好提前约定。股份相等,会议表决无法形成。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的,可以减少表决权或减少利润分配,保证负责人尽职履责。还有退出问题,可以约定分配利润的时间,不分配时可以提起转让股份等。 - 创业公司常见的股权纠纷,大概是这样的:
一个创业公司三个合伙人,老大出50万,老二出30万,老三出20万,并约定“出多少钱占多少股”。
公司做到一半,老二跟老大老三不和,要离职,于是问题出现了——当时老二出30万占了公司30%的股,怎么办?
老二当然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
第一: 这3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花30万买的,退了,不合理。
第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没规定股东离职还要退股,退了,不合法。
然后,老大老三傻了,他们确实没理由把老二的股权收回来! 但是,万一到时候公司值钱了,老二跑回来讲这个公司30%是自己的,捞白食,怎么办?
最后,创始人内部陷入无穷尽的撕逼,投资人碍于股权纠纷也不敢投资……
创业公司,卒。
此时,老大老三一看股权撕逼撕不出结果,就干脆想了个“破罐破摔”的法子:另开一家公司,赔钱的事交给老人去做,赚钱的事由自己新成立的公司做。结果,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搞成转移公司资产,甚至成为刑事犯罪!
创业公司,再卒。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大致可以一窥绝大部分创业团队股权分配的特点:合伙人出了钱就不管了,不想未来会不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股权只有进入机制,没有调整机制,也没有退出机制。
因此,初创公司股权设计的核心重点是要解决两大问题——
怎么分?
怎么退?
股权如何分配?1股权和职能的关联如题主描述,假设初创公司三个合伙人,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大家的资历又差不多(这也是大多数创业公司的标准组合),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分配股权?
大原则在于,技术研发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而销售通常只在公司初创时能带来短期的资源效应,而市场职能介于两者中间。
因此,对于这三种职能的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各自职能的综合效应,由高向低依次排序为——技术、市场、销售。
依据此,我们还可以延伸到运营公司过程中的激励比例问题,如下表:
注意:以上设计适用于单创始人结构,即在具有多个创始合伙人的情况下,确立一个核心创始人,然后由其组建职能健全的团队。
创始人应当具备极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并集中指挥,使整个团队的执行保持高效;不建议树立多个多核心的创始人结构,届时,团队的股权分配和协调配合将会变得十分低效。
2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第二种:相对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这种模型下,除了少数事情(如增资、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体决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就能拍板。
第三种:不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都很强,老大只是有战略相对优势的情况,所以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
这三种模型里面有几个特点:
首先,投资人的股份没算在里面。
预留投资人股份存在很大的问题。假设创始人预留20%股权给后面的投资人,投资人从他手里买股份,这就叫“买老股”。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这是投资人跟创业者个人股份之间的关系,不是跟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个钱进不了公司账户,而成为创始人个人变现,不是公司融资。而且,一旦创始人卖老股,投资人出很高的溢价进来,创始人马上就面临很大的一笔税。
所以,不建议一开始给投资人预留股份,可以进来以后大家共同稀释。
那么激励股权为什么建议预留呢?
主要原因是能充当调整机制。比如,很多创始人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找合伙人其实没多少选择余地,觉得凑合就一起干了。但是过了段时间,发现这人能力不行,此时,预留的部分就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早期股权分配不合理,这时候就可以调整一部分到代持的老股里面去。如果后面有新人参与进来(不管是高管、合伙人还是员工),也能通过预留股权去处理。
3股权控制方式纵观国内外上市且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占股20%左右是较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考虑,公司的控制权会不会出问题?
事实上,不是说只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不控股的老板也能控制公司。这里就牵涉到几种控制方式:
第一种:投票权委托
最典型的是京东。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刘强东的股份很少。所以,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权。
第二种:一致行动人协议
简单来讲就是,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否则就以老大的意见为主。
第三种:持股平台
针对于有限合伙。老板可以把合伙人、员工的股份放在员工持股平台上,以此把合伙人跟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
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基本是没话语权。
第四种:AB股计划
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的投票权。
退出机制
设置激励机制基本已经是大部分创业公司的共识,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的激励机制的效果都不好。原因在于,公司最后有两条路,要么上市,要么被收购,但是这对大部分的创业公司来说概率都比较低。如果不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将无法适应创业公司频繁发生人员更迭的情况。
因此,事先约定科学的退出机制,将直接解决开头案例中提出的员工离职问题。
为此,我们有四点建议——
1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第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
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
2股权分期兑现分期兑现有四种方式:
第一种是约定4年,每年兑现四分之一;
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三年兑现75%,四年100%。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
第三种是逐年增加,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也就是干的时间越长的兑现的越多;
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算得比较清。
这几种模式对团队来讲是不同的导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约定回购机制股份约定回购机制的关键是回购价格定多少。
有些公司一开始约定,如果合伙人离职,双方按照协商的价格回购。所以这里面有几种模式:
第一种,参照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
比如说他原来花10万块买了10%的股,如果到了两三倍,那一定得溢价。
第二种,参照公司净资产
假如公司干到第三第四年的时候资产已经有一个亿了,这时候要是按照人家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那么人家干的这几年都白干了。所以对于此类重资产企业,可以参照净资产来定。
因为回购是一个买断的概念,相当于把对方未来十几年的财富都断掉了,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还得有一点溢价。
第三种,参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
回购为什么要打折呢?基于几个考虑:
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资本本来就是投资公司的未来。5千万、1个亿的
估值是认为未来公司值这么多钱,但这个估值是可变的,并不代表你离职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格;
从公司现金流角度,如果完全按照公司估值,那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
从公司团队的导向出发,这个导向就是引导大家长期干。这里面用什么价格是以公司的具体模式为依据的。
4做好预期管理退出机制怎么去落地?首先要在理念层面达成共识,之后再谈硬梆梆、冷冰冰的规则。
理念层面是大家先沟通到同一个层面,比如:
谈好是基于长期看,还是基于短期投资?
未来这个公司能不能做成?能走多远?能做多大?确定好主要贡献在于长期全职出力。
如果股份不回购对长期参与创业的股东是不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事情?
总之,所有合伙人要同一套标准,游戏规则值得所有人尊重。只有在理念层次沟通好了,才能够平和理性地去谈具体的规则条款。 - 合伙开公司的各位股东的股份占比都是根据他们的投资金额来分配的,投资最多的人自然就是最大的股东,掌握的最大的权利。
- 股东投入资金,根据公司每年的运营业绩来分红,天经地义。但是面对那么夜以继日为公司打拼的股东,如果只是以每年的业绩进行分红的话,很显然有失公平。
- 属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按照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并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利润。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说,这些股份是按股本比例直接分配的。
- 谢邀,首先40 40 20 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股份分配,这种股权分配后期公司发展肯定出问题,在不提三人如何重新分配股权的情况下, C股东要么协商要么退出,而且三人合伙合理的股权分配是A>B,C;A<B+C,其中如有特殊情况就特殊对待。
- 个人觉得吧,最起码你的股权要比别人的多,因为如果是你组织的合伙,那么总得有人做大,而泥不做大你的利益将会无限地缩小。
- 对于这个公司股份,你想要去分配的话,我觉得并没有那么容易,所以你应该要了解清楚公司的一个整体状况,然后才有可能把这个事情做好。
- 合伙开公司应该怎么分
- 分析如下:
1、首先要确定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你们商量好的投入比例(如50W的公司,比例为70%、20%、10%),按比例分红;投50W的为董事,投7W门市的为监事,你为总经理(经理)。
2、你们三人组织一次股东会,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的东西,然后签章、手印确认。会议内容应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①“职责分工”-谁负责财务,谁负责公关协调,你负责公司运营管理。
②在注册资本以外的运营费用应作出预算,并确定这笔费用由谁负责投入。
③注册资本以外的营业费用属于进入资金,不管是谁本人的资金或组织资金投入的,都应确定由公司账户支付相应的利息(我们是按3%算的);另外公司经营盈利账面的闲置资金,不论哪个股东个人要支用,也要收取相同比例的利息入公司账面。
④确定分红方式。
⑤因为你是总经理(经理),负责公司运营,所以你们要协商确定你的薪酬标准;如果你占20%的股份,薪酬就低些,占10%的话就定高些,这个不是面子问题,而是工作问题,必须提出来协商。
3、关于你妻子,是不涉及你们公司利益分配的方面,只能是聘用的形式。收益上就要看你们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标准。
4、当然,既然大家情投意合、目标一致做公司,万事以友好协商结果为准。
法律分析:1、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2、股份分配确定好后,...
1.投资额:各合伙人投入的资金比例,通常以股权比例反映。2.贡献度:各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包括技术、资源、管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3.风险与回报:考虑各合伙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预期的回报率。4.协商约定:最终的股份分配方案需要各合伙人共同协商约定,确保公平合理。综上所述:在分配...
律师解答:由投资人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股份可以由投资人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总占有85-75%以上,预留15%-25%的股份,在经营期间,表现优秀,适当在15-25%股份里面调整,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同意均可。经营后期,若其中一位投资人认为自己的付出比较大,调整股份会比较麻烦。
【法律分析】: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150%对50%,或者33%、3%、34%这样的比例。但...
法律主观:合伙开公司,股份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各自出资所占全部出资额的比例来确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