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法上的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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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税务处理是,工业,商业等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他缴纳营业税,不分别计税。但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需要分开计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计税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其他单位和和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也就是说,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当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一项交易同时涉及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比如,装饰公司为用户装修房屋,既提供劳务服务,也销售墙纸和地板等材料。根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需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则征营业税。企业若以生产、批发或零售货物为主,其混合销售行为被视为销售货物,适用增值税;而其他...
答案是C。首先搞明白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它是指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种情况的混合,即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以致混合为一体,货物销售款与非应税劳务价款同时从一个购买者取得。据此,AB肯定不是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因为提供的服务是“其他客户”,即价款不是从一个购买者取得。D,本来...
混合销售行为与税法:1. 当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时,这种行为被称为混合销售行为。2. 在一般情况下,工业和商业领域的混合销售行为需缴纳增值税,而其他领域的则需缴纳营业税,不分别计税。3. 然而,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需要分开计税。如果不能分别核...
定义:混合销售行为是以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标准,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非应税劳务行为必须是一项整体,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法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其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税目征收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单一交易中,既包含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非应税劳务通常指属于特定行业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娱乐与服务领域内的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比如销售电梯时,电梯本身需缴增值税,电梯安装则属建筑安装,需缴营业税。企业需对税收策略进行规划,选择合并缴税还是分别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