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跨省市工程属地与机构怎么纳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 绿树徊缚w
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地点,作出了衔接性的征管安排,即建筑企业在项目施工地,先向当地国税机关按一定比例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进行完整的税款核算后,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项目施工地已预缴的税款,可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予以抵减。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是不是属地管理,一定是属地管理的,所有的劳务都是归本地管理的。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结(决)算时,必须向施工单位和个人索取项目所在地建筑业发票,凭合法有效凭证支付工程价款或结转固定资产。施工方提供建筑业劳务,其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应在施工所在地向对方开具由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售的发票;其为 票纳税人的,应在施工所在地向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
建筑安装业发票必须为本区的,即施工地税务机关的发票,属地原则。申请开这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的付款证明、建筑合同、工程名称、承建者的税务登记证件、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建筑安装发票由地税机关集中管理,统一填开,按填开发票金额依率计征税款。在城区范围内(工业园区)县以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建设...
1、营改增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开外出经营证明。2、相关知识: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方便纳税人异地经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