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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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扣除条件如下: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没有重新恢复经营或改组计划。3、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
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二、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股权投资损失可否税前扣除一、《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投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1、投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号公告)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