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中消费税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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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以后,
指的是你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加完成产成品以后进行对外销售的这个日期。
你销售时如果应纳消费税是10000
你外委加工时对方代扣的消费税是3000的话。
那么,你只需要再缴纳7000就可以了。 -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收消费品时,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委托加工,仅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并支付一定的加工费,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加工方式。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消费品时,应由受托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企业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如果直接出售,出售时不再计缴消费税;如果企业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连续生产后,产品出售计缴消费税时,准许从应交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时已支付的消费税税额。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受托方:
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应交消费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代扣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委托企业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以抵减连续生产后,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应计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按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有以下12种情形可以抵扣受托方已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但是,如果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已代扣代缴消费税不得扣除,应计入相关应税消费品的成本。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委托加工的物资如果用于直接销售的,由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待销售委托加工存货时,不需再缴纳消费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所以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会计分录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一、基本规定: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物资存放地点虽改变,仍属企业存货,需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成本。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物资、加工费、运杂费及税费等。二、受托方处理:收取辅助材料、人工费确认为存货,收取费用确认收入,加工修理修配需缴纳13%增值税,代收代缴消费税。三、消费税处理:委托方...
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
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受托方账务处理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